2017年天桥区中小学入学、转学事项须知
发表于 2017-05-25 15:53
2017年天桥区中小学入学、转学事项须知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使您及时了解和掌握孩子入学、转学等工作的相关规定及办理流程,我们在此对小学招生、小学升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办理转学等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2017年天桥区小学招生继续实行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登录天桥区教育局官方网站进入天桥区义务教育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或查询进程,请已到入学年龄儿童家长及时关注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未尽事宜,欢迎拨打天桥区教育局教育科电话:0531-80998182进行咨询,或登录天桥区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tqjy.com.cn/和加入济南天桥教育微信公众号:jntqjy进行查阅。
本须知解释权归天桥区教育局所有,且只适用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和转学使用。
目 录
一、天桥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总体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二、关于市民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1
三、关于现役军人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3
四、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4
五、天桥区各中小学校地址及招生咨询电话....11
六、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安排....19
七、关于小学升初中的相关规定..............19
八、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
一、天桥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总体说明
天桥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文件精神,按照“市级指导,县(区)为主体,公平公正”的原则,市民子女小学入学实行“划片入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后简称:随迁子女)入学实行“量化赋分”的办法。初中学校实行“整体对口入学”的免试招生办法。继续巩固“零择校”成果,实现 “零择班”目标。
二、关于市民子女小学入学的相关规定
(一)市民子女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2.学区内常住户口、长有房产,长期实际居住,户口、房产、居住一致,且房产为法定监护人所有。
3.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的学习能力。
(二)市民子女入学报名须准备的相关材料
1.学区内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区内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疫苗接种部门开具的《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或《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补种通知单》(被录取后提供给录取学校)。
(三)市民子女入学报名流程
网上注册——>网上信息登记——>网上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网上初审——>家长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适龄儿童到申报学校现场确认——>教育局复审——>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市民子女入学学区查询方式
方式一:可通过校门口张贴的学区公示图了解。
方式二:可通过学校校园网站公告栏查询(仅限建有校园网的学校)。
方式三:在每年招生期间,法定监护人持房产证、户口本和个人身份证到学校或拨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三、关于现役军人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
(一)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2.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的学习能力。
3.现役军人工作单位地点在济南市,其子女随父(母)实际长期居住地点在天桥区。
(二)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须准备的相关材料
军官证、单位证明信、户口本、房产证(或居住证明)、父母身份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卫生防疫部门开具的《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或《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补种通知单》(被录取后提供给录取学校)。
(三)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报名流程
网上注册——>网上信息登记——>网上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网上初审——>家长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适龄儿童到申报学校现场确认——>教育局复审——>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
(一)随迁子女入学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2.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的学习能力。
3.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准备身份证明、在济合法稳定从业证明、在天桥区合法稳定居住证明以及其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情况如下:
(1)身份证明:
①原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由公安部门核发的目前在天桥区的在济居住证(或暂住证)。
说明:截至2017年8月31日,随迁子女父母居住证(或暂住证)在济最近至少连续满一年。
②居住证(或暂住证)在其他区县的,不在天桥区招生范围内。根据居住证(或暂住证)在天桥区时间长短按照不同分值赋分。
③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2)在济南市合法稳定从业证明:
= 1 \* GB3 ①在济务工者提供:劳动合同、单位缴纳“五险”或个人缴纳社保的缴费单据;
= 2 \* GB3 ②在济经商者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带有二维码正本和副本)、税务登记证;
= 3 \* GB3 ③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如:从事出租车和货车运营者等)。
★对于适龄儿童监护人从事出租车和货车运营者,可提供下列手续:
出租运营手续:驾驶证、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二代电子资格证(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中心)或者上面两证合一的《出租车类别从业资格证》(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中心)、企业驾驶证明(出租车公司)、务工人员和出租车公司签订的合法用工合同、道路运输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车辆营运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车辆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公司拥有)。
货车运营手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驾驶证(驾驶证要和所开的车辆匹配)、车辆行车证(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
说明:截至2017年8月31日,在济南合法务工最近至少连续满一年。超过一年的给予加分。
对在济务工者: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给予加分;对务工单位在天桥区的给予加分;对单位缴纳“五险”或个人缴纳“社保”给予不同分值赋分。
对在济经商者:提供完税证明,营业地点在天桥区的给予加分。
(3)在天桥区合法稳定居住证明:
租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含缴费单据)。
说明:截至2017年8月31日以前,适龄儿童根据随迁子女父母在天桥区购房或者租房情况,按照房产证、小产权购房合同(含缴费单据)、公租房(廉租房)合同、租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社区或居委会开具的在天桥区居住最近连续一年以上的证明)等情况给予不同分值赋分。
购房或者租房在其他区县的,不在天桥区招生范围内。
期房或者未实际入住的,以在天桥区实际租房证明进行赋分。
(4)其他证明: 疫苗接种部门开具的《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或《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补种通知单》。
其中,第(1)、(2)、(3)项目中除《医学出生证明》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关系证明,其余申请材料均应是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材料。父母双方其中一人为主申请人,另一人为副申请人。基本赋分资格为主申请人各类证件齐全且至少满一年(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主申请人与副申请人赋分之和为总得分。所有按时间长短加分项均设置六年封顶,期限为2017年8月31日上推六年。在招收市民子女后,视各校空余学位,学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第(4)项证件在随迁子女被录取后提供给录取学校,不属赋分项目。
★特别提示:1.2017年随迁子女量化赋分,新增了预约功能(包括赋分时间和赋分地点的预约)。 2.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备齐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并对上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伪造入学条件证明信息的,一经发现,纳入教育系统诚信管理档案,依法依纪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要及早告知学生家长并说明原因。随迁子女要求回流出地入学的,流出地要妥善安排”,请无法在我区就读的随迁子女家长做好回户籍所在地上学的准备。
(二)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流程
网上注册——>网上基本信息登记——>预约现场赋分时间及地点——>按时到预约地点进行量化赋分——>公布录取线——>达到录取线者网上填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照赋分由高到低录取——>到录取学校现场确认并领取入学通知书。
根据天桥区地理位置,量化赋分及录取时均按黄河南、黄河北分别进行,共分四个批次录取,分别是两次志愿填报,两次调剂,具体流程说明如下:
1.达到黄河南(或北)录取线者,在网上填报一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学校按照赋分由高到低录取第一批次学生;
2.第一批次未录取者:第二批次可再次网上填报一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须注明是否同意调剂),学校按照赋分由高到低录取第二批次学生;
3.第二批次未录取且同意调剂者:由区教育局根据空余学位情况予以调剂。
4.若调剂结束后,黄河北部分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区教育局在征求家长意见基础上,对达到黄河北录取线,但未达到黄河南录取线,且同意调剂到黄河北的学生予以调剂。
5.被录取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带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适龄儿童到录取学校现场确认,并领取入学通知书。
(三)随迁子女赋分地点
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一方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预约的赋分点按时进行赋分(如未在预约时间完成赋分,可在赋分期间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预约)。
★赋分地点:
天桥区体育馆(堤口路14号)
天桥区少年宫(堤口路24号)
★温馨提示:因场地有限,请家长不要驾车前往,不用带适龄儿童,不要重复选点赋分。到两个赋分点可乘7、12、15、67、85、111、K91、K107、K149(堤口路东口站)下车西行即到;或者乘坐4、5、32、35、84、140、K50、K58、K90、K92、K149(成丰桥站西)下车西行即到。
五、天桥区各中小学校地址及招生咨询电话
小 学 |
||||||||
序号 |
学校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地处位置 |
||||
1 |
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
天桥区工人新村南村中街21号 |
82637906 |
黄河以南 |
||||
2 |
济南市制锦市街小学 |
天桥区铜元局后街12号 |
81679926 |
黄河以南 |
||||
3 |
济南市堤口路小学 |
天桥区矿院路37号 |
85952457转8008 |
黄河以南 |
||||
4 |
济南市芙蓉小学 |
天桥区东泺河路280号金荷苑小区 |
58531376 |
黄河以南 |
||||
5 |
济南市汇才学校(小学部) |
东校区(1——3年级)天桥区工人新村南村中街25号 |
81311355 |
黄河以南 |
||||
总校区(4——6年级)天桥区无影山东路2号 |
||||||||
6 |
济南锦苑学校(小学部) |
天桥区凤凰山路1号 |
85956026转8231 |
黄河以南 |
||||
7 |
济南市明珠小学 |
天桥区车站街105号 |
88302393 |
黄河以南 |
||||
8 |
济南市济洛路小学 |
官扎营后街227号 |
85951126 |
黄河以南 |
||||
9 |
济南市师范路小学 |
天桥区毕家洼22号 |
81311354 |
黄河以南 |
||||
10 |
济南市天桥区实验小学 |
天桥区济洛路123—1号 |
81317002 |
黄河以南 |
||||
11 |
济南市清河实验小学 |
天桥区西洛河路87号 |
85892149转8006 |
黄河以南 |
||||
12 |
济南市明湖小学 |
天桥区水屯路50号(东校区) |
88668387 |
黄河以南 |
||||
13 |
济南市黄台小学 |
天桥区黄台山庄一号 |
13402203915 |
黄河以南 |
||||
14 |
济南市天桥区泺口实验学校(小学部) |
天桥区泺口南村十区271号 |
67751088 |
黄河以南 |
||||
15 |
济南汇文实验学校(小学部) |
天桥区工人新村北村一街四号 |
85952372转8606 |
黄河以南 |
||||
16 |
济南市文清小学 |
天桥区小清河北路16591号 |
85736573 |
黄河以南 |
||||
17 |
济南市天成路小学 |
天桥区南北丹凤街12号 |
85060316 |
黄河以南 |
||||
18 |
济南市博文小学 |
天桥区堤口路153号 |
86391475 |
黄河以南 |
||||
19 |
济南市宝华小学 |
天桥区宝华街75号 |
81317116 81317129 |
黄河以南 |
||||
20 |
济南市堤口路回民小学 |
天桥区交校路2号 |
81252137 |
黄河以南 |
||||
21 |
济南市滨河小学 |
天桥区粟山路10号 |
67603825 |
黄河以南 |
||||
22 |
济南市北苑小学 |
天桥区李家庄1号 |
85736571转8005 |
黄河以南 |
||||
23 |
济南市新苑小学 |
天桥区无影潭东路10号 |
81315353 |
黄河以南 |
||||
24 |
济南市无影山小学 |
天桥区无影山新村四区131号 |
58531606 |
黄河以南 |
||||
25 |
济南市北坦小学 |
天桥区北坦大街1号 |
58712201 |
黄河以南 |
||||
26 |
济南市行知小学 |
天桥区北坦南街46号 |
81775978 |
黄河以南 |
||||
27 |
济南市泉星小学 |
天桥区济洛路130号 |
81319606 |
黄河以南 |
||||
28 |
济南第二十九中学(小学部) |
天桥区蓝翔中路西首 |
55815645 |
黄河以南 |
||||
29 |
济南市鹊山小学 |
天桥区泺口鹊山西村四区654号 |
88090049 |
黄河以北 |
||||
30 |
天桥区大桥镇大庄小学 |
天桥区大桥镇大庄村 |
80658599 |
黄河以北 |
||||
31 |
天桥区大桥镇第二中心小学 |
天桥区大桥镇靳家村222 |
88086180 |
黄河以北 |
||||
32 |
天桥区大桥镇丁屯小学 |
天桥区大桥镇丁屯村 |
88086781 |
黄河以北 |
||||
33 |
天桥区大桥镇司家小学 |
天桥区大桥镇司家村 |
13583131563 |
黄河以北 |
||||
34 |
天桥区大桥镇香王店小学 |
天桥区大桥镇香王店村南 |
62317123 |
黄河以北 |
||||
35 |
天桥区大桥镇杏元小学 |
天桥区大桥镇杏元店村 |
88080636 |
黄河以北 |
||||
36 |
天桥区大桥镇东营小学 |
天桥区大桥镇东营村 |
88086727 |
黄河以北 |
||||
37 |
天桥区大桥镇大吴小学 |
天桥区大桥镇大吴村 |
13953102641 |
黄河以北 |
||||
38 |
天桥区大桥镇第一中心小学 |
天桥区大桥镇马家店村 |
15315115313 |
黄河以北 |
||||
39 |
天桥区大桥镇王家镇小学 |
天桥区大桥镇王家镇村 |
88099047 |
黄河以北 |
||||
40 |
天桥区桑梓店镇中心小学 |
天桥区桑梓店镇桑梓店村 |
88081726 |
黄河以北 |
||||
41 |
天桥区桑梓店镇周闫中心小学 |
天桥区桑梓店镇周闫村 |
88071492 |
黄河以北 |
||||
42 |
天桥区桑梓店镇刘庙中心小学 |
天桥区桑梓店镇刘庙村 |
58712689 |
黄河以北 |
||||
43 |
天桥区桑梓店镇回民小学 |
天桥区桑梓店镇老寨村 |
15336413985 |
黄河以北 |
||||
44 |
天桥区桑梓店镇高王中心小学 |
天桥区桑梓店镇高王村 |
58531562 |
黄河以北 |
||||
45 |
济南市官扎营小学 |
官扎营后街227号 |
81609566 |
黄河以南 |
||||
46 |
泺新小学 |
泺南一街路8号 |
58052668 |
黄河以南 |
||||
|
中 学 |
|||||||
|
序号 |
学校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地处位置 |
|||
|
1 |
济南第十五中学 |
天桥区前陈家楼1号 |
81772399 |
黄河以南 |
|||
|
2 |
济南第十三中学 |
天桥区镇武街1号 |
86900291 |
黄河以南 |
|||
|
3 |
济南第五十六中学 |
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08号 |
66720256 |
黄河以南 |
|||
|
4 |
济南明湖中学 |
天桥区北园大街364号 |
88966288转817 |
黄河以南 |
|||
|
5 |
济南博文中学 |
天桥区堤口路153号 |
88324691 |
黄河以南 |
|||
|
6 |
济南汇才学校(中学部) |
天桥区无影山东路2号 |
81311382 |
黄河以南 |
|||
|
7 |
济南汇文实验学校(中学部) |
天桥区工人新村北村一街4号 |
85952232 |
黄河以南 |
|||
|
8 |
济南天桥区泺口实验学校(中学部) |
天桥区泺口南村十区273号 |
61388407 |
黄河以南 |
|||
|
9 |
济南第二十九中(中学部) |
天桥区蓝翔中路西首 |
55815618 |
黄河以南 |
|||
|
10 |
济南锦苑学校(中学部) |
天桥区凤凰山路1号 |
85956026转8328 |
黄河以南 |
|||
|
11 |
济南第五十二中学 |
天桥区桑梓店镇 |
58530763 |
黄河以北 |
|||
|
12 |
天桥区大桥镇第一中学 |
天桥区大桥镇大吴村中心路6号 |
88099655 |
黄河以北 |
|||
|
13 |
天桥区大桥镇第二中学 |
天桥区大桥镇靳家村222号 |
18306443153 |
黄河以北 |
|||
六、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安排
市民子女招生时间:2017年6月上旬至6月中旬;
随迁子女招生时间:2017年6月中旬至7月上旬。
具体时间请关注天桥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或社区服务区、学校门口的招生公告。
七、关于小学升初中的相关规定
(一)初中学校招生实行“整体对口入学”的免试招生办法。
(二)天桥区初中对口小学一览表
初中学校 |
对 口 小 学 |
济南第十三中学 |
制锦市街小学、明珠小学、行知小学 |
汇文实验学校中学部 |
汇文实验学校小学部、济南师范附属小学、师范路小学 |
济南市锦苑学校中学部 |
锦苑学校小学部 |
济南第十五中学 |
北坦小学、天成路小学、济洛路小学 |
济南第五十六中学 |
新苑小学、无影山小学、文清小学、滨河小学 |
济南明湖中学 |
清河实验小学、明湖小学、芙蓉小学、黄台小学 |
汇才学校中学部 |
汇才学校小学部、天桥区实验小学、泉星小学 |
济南博文中学 |
博文小学、堤口路小学、堤口路回民小学 |
济南市天桥区泺口实验学校中学部 |
泺口实验学校小学部、鹊山小学、北苑小学、 |
济南第二十九中学 |
第二十九中学小学部 |
大桥镇第一中学 |
大桥第一中心小学、大吴小学、大庄小学、香王店小学、王家镇小学 |
大桥镇第二中学 |
大桥第二中心小学、司家小学、东营小学、杏元小学、丁屯小学 |
济南第五十二中学 |
桑梓中心小学、刘庙小学、周闫小学、高王小学、桑梓回民小学 |
八、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一)转学的相关规定
1.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中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一是学生不得随意转学;二是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三是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四是小学一年级和毕业年级学生(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五是无空余学位时不再办理转学手续(按省定班额,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
2.申请转学的时间为每年9月1日开学前10天(即8月20日至8月30日工作日期间)。
3.随迁子女申请转学,在有空余学位情况下,且赋分达到当年小学随迁子女新生录取线者,准予办理转学;无空余学位时不再办理转学审批。
(二)转学的基本操作流程
方式一: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在有空余学位情况下进行转入条件审核——>转入学校向区教育局提交转入报告——>区教育局审批后回复学校——>学校通知家长能否办理转学等事宜。
方式二: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教育主管部门在有空余学位情况下进行转入条件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不符合条件的由教育主管部门通知学生家长)
(三)转学联系信盖章流程
转出学校同意学生转出时,应为其提供《转学证》和《转学证回执》——>经转入学校同意后加盖转入学校公章——>转入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盖章——>转出学校加盖公章——>转出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盖章——>将《转学证回执》交回转出学校存档——>办理电子学籍异动。